安徽新华学院停水和停电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地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正确、科学和迅速地处理停水、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因停水、停电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依据《安徽新华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因学校内、外自来水管网、电网检修,设备设施故障或意外情况带来的停水、停电事件。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停水、停电应急处理工作组。应急处理工作组由学校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总务处处长和学生处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院办、学生处、督查督导处、保卫处、基建办、教务处、总务处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和行政工作的副院长组成。所有成员应在应急处理工作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统一指挥、督查、协调校内各单位对停电、停水事件应急处理和事故抢险等工作; 及时向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

3、应急处理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维修中心。

三、应急处置
停水

1、计划性停水

(1)总务处在接到或收集到自来水公司的停水信息后,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电话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向教务处负责人和学生处负责人通报停水相关信息。总务处维修中心应第一时间在电子校务上向各处室、二级学院发出通知。学生处负责在学生宿舍及时公布停水通知。如由总务处安排的学院内计划停水,需提前一日书面通知相关部门。

(2)各处室、二级学院接通知后应根据停水相关信息及时关闭所属部门和所在区城的用水设备设施、龙头,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3)总务处伙食中心和学生处公寓中心接通知后须立即安排、督促员工和学生用盛水器具、生活水箱、开水箱和浴室水箱蓄满水备用。

(4)恢复供水后维修中心须及时安排、带领水电工巡查全院供、用水设备设施,及时处理意外情况,防止“跑、冒、滴、漏”发生。

 2、突发性停水

(1)总务处所有人员在发现或收到突发性停水的信息后,须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总务处主要负责人汇报。

(2)总务处须立即排查停水来自学院内还是来自学院外,同时须了解、查明事故原因、地点和恢复供水时间,并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小组汇报。

(3)若系院内原因引发停水,总务处须立即组织抢修,并及时向应急小组汇报抢修进展。

(4)若停水时间超过24 小时,应急小组应及时向学院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根据指示精神做好饮用水和生活用水调配,学生处和二级学院做好对学生的宣传、教育。

(5)其它处理程序同“计划性停水”(1)—(4) 条。

停电

 1、计划性停电

(1)总务处在接到或收集到供电局的停电信息后,总务处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电话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向教务处负责人和学生处负责人通报停电相关信息。总务处水电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在电子校务上向各处室、二级学院发出通知。同时告知食堂、锅炉房和浴室。停电时间超过8 小时的同时要在各幢学生宿舍张贴书面通知(如由总务处安排的学院内计划停电,须提前一天通知各处室、二级学院。

(2)各处室、二级学院接通知后,应根据停电相关信息及时关闭所属部门和所在区域的用电设备设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3)恢复供电后总务处须及时安排、带领值班电工巡查全院供、用电设备设施,合闸送电,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4)计划性停电时间涵盖夜间的(夏季超过十九时、其它季节超过十八时),应急小组应及时安排总值班、学管值班和学生处;学生处应及时通知安排公寓中心和二级学院,组织人力在公寓楼值班和维护秩序,确保学生安全、稳定,杜绝群体性事件。公寓中心应紧急购置手电简、蜡烛等照明工具。

(5)当室内气温超过三十度,计划性停电时间涵盖夜间且超过3个小时以上的,应急小组须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并启动现场指挥机制,指挥安排停电宣传、备用照明、公寓值班、人员疏导、安全巡逻等工作,确保学生夜间安全稳定。

(6)计划性停电时间影响到食堂备餐、开水供应的,总务处须提前安排相关中心做好准备及保障。

 2、突发性停电

(1)总务处所有人员在发现或收到突发性停电的信息后,须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总务处负责人汇报。

(2)维修中心主管和值班电工须立即排查停电来自学院内还是来自学院外,同时须了解、查明事故原因、地点和恢复供电时间,并须在第一时间由总务处负责人及时向应急小组汇报。

(3)若系院内原因引发停电,维修中心须立即组织抢修,并及时向应急小组汇报抢修进展。

(4)突发性停电因时间过长,影响到食堂备餐、开水供应、自来水加压的,总务处须安排食堂启用发电机备餐、校外调运开水等措施保障生活供应。

(5)其它处理程序同“计划性停电”(1)—(5) 条。

四、附则

1、本预案由学生处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